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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公告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08-05 00:00:0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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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年08月05日 点击数: 次 字体:

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规定,在职教师不动从事有偿补课,不得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,不得有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。为此将有关举报电话、举报邮箱公布如下。欢迎对我园在职教师监督举报。

学校举报电话:0513-88418980

校(园)长电话:15312921856

举报邮箱:1665037656@qq.com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海安市墩头镇中心幼儿园

202072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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