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安市墩头镇中心幼儿园2021年秋季新生入园招生通告
海安市墩头镇中心幼儿园2021年秋季新生入园招生通告
根据《海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、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》的通知精神,本园招生通告如下:
一、招生对象
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(满三周岁)、实际在我市居住的幼儿。
二、招生区域
本园服务区:墩头村、墩西村、墩北村、双新村、杜楼村
三、报名方式及日程安排
实行网上报名,不具备上网条件或对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家长,可以到幼儿园现场请招生值班老师代为申报。
1.网上报名
8月8日至10日:入园儿童监护人通过“我的海安”APP,(扫一扫下方二维码),在指定通道完成入学信息上报,网上填写和拍照上传相关信息,拍照内容包含户口本(户主页、父亲页、母亲页、幼儿页)、父母双方身份证等重要信息,上传材料要求资料真实、画面清晰、信息全面。
2.现场帮助网上报名
时间:8月8日~8月10日 上午8:00~11:00,下午2:00~5:00
地址:墩头镇中心幼儿园
适龄幼儿家长在规定时间内自带“智能手机”,在招生值班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。须提供以下材料:全家户口本、父母双方身份证、适龄幼儿出生医学证明。
3.信息初审
8月10日前,按服务区入学信息网上初审结束。
8月12日前,统筹入学信息网上初审结束。
4.现场复审
8月12日~8月13日,已通过服务区入园网上初审的儿童、已通过统筹入园网上初审的儿童,携带材料到墩头幼儿园二楼办公室参加现场审核。
5.名单公示
8月14日,公示审核通过的服务区入园名单、公示审核通过的统筹入园名单。
6.发放入园告知书
8月18日:发放《入园告知书》,按流水号(网上报名自动生成)发放,地点:墩头镇中心幼儿园传达室。
以上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新冠疫情发展情况作必要调整。
四、报名材料
(一)按服务区入园
1.全家户口簿(户主页、父亲页、母亲页、幼儿页);
2.幼儿父母居民身份证;
3.幼儿出生医学证明。
(二)统筹入园
1. 全家户口簿、幼儿父母居民身份证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、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(本市户籍的不需要)。
2.幼儿父母在所属服务区工作证明材料:
务工类:经人社部门鉴证的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、人社部门颁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、企业缴纳五险证明材料(在保)(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)
创业类:工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已纳税或免税证明。
说明:父母一方在所属施教区务工或创业的,除提供一方规范的务工或创业证明材料外,还需提供另一方在非户籍地工作的有效证明。提供的务工、创业证明材料,时间(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)
五、特别提醒
1.凡来园家长、儿童均须按当前防疫要求出示“苏康码”“行程码”,测温后方可进入幼儿园,并服从幼儿园组织安排。
2.招生咨询联系人:蒋老师 联系电话:15312921876
黄老师 联系电话:15312921859
海安市墩头镇中心幼儿园
2021年8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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