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 首页 >墩幼印象>通知公告>详细内容

通知公告

海安市墩头镇中心幼儿园2021年秋季新生入园招生通告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-08-06 00:00:0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海安市墩头镇中心幼儿园2021年秋季新生入园招生通告
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年08月06日 点击数: 次 字体:

根据《海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、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》的通知精神,本园招生通告如下:

一、招生对象

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(满三周岁)、实际在我市居住的幼儿。

二、招生区域

本园服务区:墩头村、墩西村、墩北村、双新村、杜楼村

三、报名方式及日程安排

实行网上报名,不具备上网条件或对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家长,可以到幼儿园现场请招生值班老师代为申报。

1.网上报名

8月8日至10日:入园儿童监护人通过“我的海安”APP,(扫一扫下方二维码),在指定通道完成入学信息上报,网上填写和拍照上传相关信息,拍照内容包含户口本(户主页、父亲页、母亲页、幼儿页)、父母双方身份证等重要信息,上传材料要求资料真实、画面清晰、信息全面。

2.现场帮助网上报名

时间:8月8日~8月10日 上午8:00~11:00,下午2:00~5:00

地址:墩头镇中心幼儿园

适龄幼儿家长在规定时间内自带“智能手机”,在招生值班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。须提供以下材料:全家户口本、父母双方身份证、适龄幼儿出生医学证明。

3.信息初审

8月10日前,按服务区入学信息网上初审结束。

8月12日前,统筹入学信息网上初审结束。

4.现场复审

8月12日~8月13,已通过服务区入园网上初审的儿童、已通过统筹入园网上初审的儿童,携带材料到墩头幼儿园二楼办公室参加现场审核。

5.名单公示

8月14日,公示审核通过的服务区入园名单、公示审核通过的统筹入园名单。

6.发放入园告知书

8月18日:发放《入园告知书》,按流水号(网上报名自动生成)发放,地点:墩头镇中心幼儿园传达室。

以上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新冠疫情发展情况作必要调整。

四、报名材料

(一)按服务区入园

1.全家户口簿(户主页、父亲页、母亲页、幼儿页);

2.幼儿父母居民身份证;

3.幼儿出生医学证明。

(二)统筹入园

1. 全家户口簿、幼儿父母居民身份证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、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(本市户籍的不需要)。

2.幼儿父母在所属服务区工作证明材料:

务工类:经人社部门鉴证的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、人社部门颁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、企业缴纳五险证明材料(在保)(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)

创业类:工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已纳税或免税证明。

说明:父母一方在所属施教区务工或创业的,除提供一方规范的务工或创业证明材料外,还需提供另一方在非户籍地工作的有效证明。提供的务工、创业证明材料,时间(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)

五、特别提醒

1.凡来园家长、儿童均须按当前防疫要求出示“苏康码”“行程码”,测温后方可进入幼儿园,并服从幼儿园组织安排。

2.招生咨询联系人:蒋老师   联系电话:15312921876

黄老师   联系电话:15312921859

海安市墩头镇中心幼儿园

2021年8月5日

上一篇:公告[ 07-12 ]
下一篇:没有了!
分享到:
【打印正文】
×

用户登录